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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.25个百分点
发布时间:2014/11/24

      从11月22日起,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.25个百分点。昨天,记者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在央行调整存贷款利率后,沈阳市也下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调整后,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为3.75%,五年期以上为4.25%。对于此前成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从2015年1月1日起,按调整后贷款利率执行。据了解,目前,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两个执行标准,根据贷款周期,分为五年以下(含五年),和五年以上。其中,五年以下(含五年)已由原来的4%下调至3.75%,五年以上由4.5%下调至4.25%。据了解,对于在11月22日前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,自2015年1月1日起,按调整后贷款利率执行。
  以一户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60万元为例,假设贷款期限为30年,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,按照调整前贷款利率计算,这户家庭每月需还款3040.11元,本息合计1094440.27元,而调整后,月还款额为2951.64元,每月可节省近89元,共计可节省3万余元。